宿州卫校关于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员、辅导员队伍的通知

作者:党办室   更新时间:2009-09-24 15:02:11 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:【     】 打印

校(2009)12号
 
 
各支部:
  为加强对各支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,提高学习效果,经校领导同意,为各支部派出指导员和辅导员。
支    部
指导员
辅导员
行政支部
武  平
杨  洁
教师支部
梁永建
范效东
学生支部
陈永强
杨俊山
附属单位支部
王淑芹
李  云
  指导员职责:审议所联系支部制定的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;参与和监督支部活动开展,提出指导性意见;听取支部工作汇报,向党委反馈支部意见,并带回党委决议。
  辅导员职责:进入所联系支部,参与学习实践活动;讲解所学习内容,组织专题讲座;报道支部开展活动情况,为学校网站和上级机关提供新闻素材;配合指导员、支部书记进一步做好支部工作。
 
 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
 
 
 
 
主题词:学校  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  组织  通知
抄送:市委第三巡回检查组
中共宿州卫校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9年9月21日印
(共印15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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